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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submariner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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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12-25 02:26
引言回覆

大家不需花時間回應這種爛咖.
死豬不怕滾水燙,
砲他只是浪費時間.
我個人認為這個人已經沒救了( broken )......... 困惑

_________________
I don't always wear a watch, but when I do, it is always a ROLEX SUBMARINER.
bequi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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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12-25 13:43
引言回覆

lovebaby 寫到:
bequiet 寫到:
就為了一張照片? 也幫幫忙,省省台灣的司法資源吧?
都這麼大的人了 別像小孩子一樣 阻嚇意味有達到就好 不用納領真


KTH0329 寫到:
bequiet 寫到:
就為了一張照片? 也幫幫忙,省省台灣的司法資源吧?
都這麼大的人了 別像小孩子一樣 阻嚇意味有達到就好 不用納領真

你是巴士上的過街老鼠還敢出來說三道四 不知道是神經太大條還是天生就犯賤 憤怒
砲你雖然浪費我寶貴的生命 不過想了想還是不吐不快啦 非常生氣



各人造業各人擔,
你很樂天,或許叫 有種,
帶著微笑出庭,挺好的,

雖然也會緊張,也會慌張.

刑事判出來若無罪的話,
恭喜你,繼續等民事;

也希望你已想好恐嚇官司怎麼打,
我知道你時間很多.

你很聰明,可是 小動作是沒意義的,
泡網咖瞎練團上課睡覺混時間,別人都不知道嗎?
只是不想多說,不想多作.

建議你,最好再謹言慎行一點,
否則人生會過得很辛苦,

至少 會愈來愈辛苦.


這些我都截圖了 ( 泡網咖 瞎練團 上課睡覺 別人都不知道嗎?) 我上課很認真 也不瞎 也沒泡網咖 這算公然侮辱嗎?還是毀謗? 該謹言慎行的我看不只有我吧? 莫非是靠說人壞話道人是非來讓自己看起來比較有正義感?

(只是不想多說,不想多作.) 你想說甚麼? 想做甚麼? 有誰會聽你說 或看你做? 我跟你根本不認識 幹嘛裝熟?

等著收法院傳票吧(學你的)
love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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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12-25 14:23
引言回覆

你的邏輯,可能真的跟社會脫節得比較嚴重。
其實我真的無話可說了呢。

沒關係,就這樣子吧。
各自承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言詞污衊、恐嚇我與我的家人,
讓我和家人飽受恐懼,

司法是你必然要面對的,
必要時我會去一趟你的系辦公室。

既然你還是學生身份,
有必要讓你的師長同學們知曉這些事,
能多花點時間關懷你。


lovebaby 在 星期三 2013-12-25 14:41 作了第 1 次修改
bequi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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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12-25 14:33
引言回覆

來幹嘛呵呵 你真的有問題 可悲
bequiet
中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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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12-25 15:16
引言回覆

lovebaby 寫到:
你的邏輯,可能真的跟社會脫節得比較嚴重。
其實我真的無話可說了呢。

沒關係,就這樣子吧。
各自承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言詞污衊、恐嚇我與我的家人,
讓我和家人飽受恐懼,

司法是你必然要面對的,
必要時我會去一趟你的系辦公室。

既然你還是學生身份,
有必要讓你的師長同學們知曉這些事,
能多花點時間關懷你。


你講的越來越誇張 感覺像是你在威脅我要故意找我麻煩耶,還要讓我師長和同學家長知道,知道些甚麼? 講得自己很懂法律 你知道刻意散布謠言 捏照是非是觸法的嗎?那你知道散佈個人隱私即使為實也觸法嗎?

第310條 誹謗(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即便你的言行舉止不是天馬行空 憑空捏造的 但依然觸法,敢說就要敢作 做了再說?我很需要別人的關懷

你根本是刻意針對我要找我麻煩 已截圖 法院見
bequi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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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13-12-25 15:20
引言回覆

你就 趕快去找證據 證明我上課睡覺 練團瞎練 整天泡網咖

還有威脅要將 設於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之事項 散佈於眾

你還是覺得你的言行舉止都正確嗎?
sky00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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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日 2013-12-29 23:33
引言回覆

12/29 至今仍為收到本尊帳號pm來談和解,

個人對於這件事我的想法是 : 有誠意談一切都好談, 會請您用pm也是基於給您留隱私(我也不會公布你的本尊是誰), 認識我的應該都知道小弟還算是爽快好相處的人,

而如果在今年底(12/31)還未收到本尊帳號pm來道歉與談和解, 那明年警局或法院見面時我們可能也沒什麼可以談的了, 謝謝
theo5458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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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13-12-30 13:38
引言回覆

滿複雜的.告來告去.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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