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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ca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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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6-11-08 18:22
引言回覆

arbus119 寫到:

以一個出這麼多問題的總統而言,1480萬被看成冰山一角,到讓人覺得是合理懷疑,只是只能說是很薄弱的合理懷疑,因為沒有任何證明。
有老婆而被證實去嫖妓的人很多,所以調查起訴有老婆而有嫖妓嫌疑的人應該是很合理的。


有老婆 有兩種可能 嫖妓和不嫖妓
對照阿扁不貪大 新資減半 而貪小1480萬
所以必須是"有老婆一定嫖妓 " 所以 阿扁 "一定貪小"
因此法官必須認為 " 男人一定會犯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再比照有小老婆的 只是冰山一角 外面一定有成群的後宮
這樣也可合理懷疑?
roger7178
分區版面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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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6-11-08 19:45
引言回覆

Blithe 寫到:
錦上添花是人性,自私的人性;
雪中送炭是佛心,凡人的佛心.

我們都是凡人,但求多一點佛心.

微笑
讚
_________________
公道自在人心照相
arbus119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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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6-11-08 21:02
引言回覆

對照阿扁不貪大 新資減半 而貪小1480萬
還沒判決吧?人家只說他貪1480萬,用不貪大來證明自己不會貪小是他自己提出來的,所以這種不合邏輯的推斷是他自己開始的。

所以必須是"有老婆一定嫖妓 " 所以 阿扁 "一定貪小"
有老婆一定嫖妓的話,還要法官幹嘛?非得要『有老婆就一定嫖妓』的前提才能判刑的話,那不就天下無賊了?
ner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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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6-11-08 23:54
引言回覆

或許, 大家要學習的是-
以同樣的標準檢驗別人與自己, 同志與敵人

不管政客, 媒體, 或受媒體所操縱的一般閱聽大眾, 如果能多思考與反省, 相信這個社會將減少很多暴戾與激情
cayman
進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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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三 2006-11-08 23:58
引言回覆

arbus119 寫到:
對照阿扁不貪大 新資減半 而貪小1480萬
還沒判決吧?人家只說他貪1480萬,用不貪大來證明自己不會貪小是他自己提出來的,所以這種不合邏輯的推斷是他自己開始的。

所以必須是"有老婆一定嫖妓 " 所以 阿扁 "一定貪小"
有老婆一定嫖妓的話,還要法官幹嘛?非得要『有老婆就一定嫖妓』的前提才能判刑的話,那不就天下無賊了?


阿扁的說法沒有不合邏輯 他說的是一種 人情常理 和一種可能性
他可能貪了1480也可能沒貪

但那個用嫖妓來比喻的法官 他要把其他可能性排除
只剩下 "有老婆一定嫖妓" 成立" 阿扁貪財才能成立"

這純脆只是邏輯問題而已
shiauij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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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四 2006-11-09 00:05
引言回覆

Blithe 寫到:
錦上添花是人性,自私的人性;
雪中送炭是佛心,凡人的佛心.

我們都是凡人,但求多一點佛心.

微笑

說的好。。替給人留一步。改天人家也會為你開路。。。。台語說''相遇A到''
、、小弟有深刻的體會
bcwang2001
中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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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四 2006-11-09 02:01
引言回覆

[color=red][quote="cayman"][quote="arbus119"]對照阿扁不貪大 新資減半 而貪小1480萬
還沒判決吧?人家只說他貪1480萬,用不貪大來證明自己不會貪小是他自己提出來的,所以這種不合邏輯的推斷是他自己開始的。

所以必須是"有老婆一定嫖妓 " 所以 阿扁 "一定貪小"
有老婆一定嫖妓的話,還要法官幹嘛?非得要『有老婆就一定嫖妓』的前提才能判刑的話,那不就天下無賊了?[/quote]

阿扁的說法沒有不合邏輯 他說的是一種 人情常理 和一種可能性
他可能貪了1480也可能沒貪

但那個用嫖妓來比喻的法官 他要把其他可能性排除
只剩下 "有老婆一定嫖妓" 成立" 阿扁貪財才能成立"

這純脆只是邏輯問題而已[/quote][/color]

考大學時曾經想唸數學系,看到前輩的討論覺得很有趣,也插花一下!
總計可能的命題如下四種:

A 不貪大(有老婆)則不貪小(不嫖妓)
B 不貪大(有老婆)則貪小(嫖妓)
C 貪大(沒老婆)則不貪小(不嫖妓)
D 貪大(沒老婆)則貪小(嫖妓)

阿扁針對陳檢座的起訴的說明應該是要表達A命題為真
那BCD三個命題只有一個為假,就現況而言,有人相信A命題,有人相信B命題,少數相信D命題,似乎只有C命題為假的機會較大。

所以,不具名法官指出的B命題與阿扁解釋的A命題同為真。換言之,法官的比喻跟阿扁的說明一樣,"是一種 人情常理 和一種可能性",所以都合乎邏輯!
不知諸位前輩以為如何?
太久沒接觸,生疏許多,還望先進指教,純粹談論邏輯,不涉政治哦!
lanbird
初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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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四 2006-11-09 09:20
引言回覆

藍綠都一樣, 股票會漲就好.

不過我從今年開始, 拒絕投票當作自己無言的抗議.
cayman
進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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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1-10 12:27
引言回覆

bcwang2001 寫到:
cayman 寫到:
arbus119 寫到:
對照阿扁不貪大 新資減半 而貪小1480萬
還沒判決吧?人家只說他貪1480萬,用不貪大來證明自己不會貪小是他自己提出來的,所以這種不合邏輯的推斷是他自己開始的。

所以必須是"有老婆一定嫖妓 " 所以 阿扁 "一定貪小"
有老婆一定嫖妓的話,還要法官幹嘛?非得要『有老婆就一定嫖妓』的前提才能判刑的話,那不就天下無賊了?


阿扁的說法沒有不合邏輯 他說的是一種 人情常理 和一種可能性
他可能貪了1480也可能沒貪

但那個用嫖妓來比喻的法官 他要把其他可能性排除
只剩下 "有老婆一定嫖妓" 成立" 阿扁貪財才能成立"

這純脆只是邏輯問題而已


考大學時曾經想唸數學系,看到前輩的討論覺得很有趣,也插花一下!
總計可能的命題如下四種:

A 不貪大(有老婆)則不貪小(不嫖妓)
B 不貪大(有老婆)則貪小(嫖妓)
C 貪大(沒老婆)則不貪小(不嫖妓)
D 貪大(沒老婆)則貪小(嫖妓)

阿扁針對陳檢座的起訴的說明應該是要表達A命題為真
那BCD三個命題只有一個為假,就現況而言,有人相信A命題,有人相信B命題,少數相信D命題,似乎只有C命題為假的機會較大。

所以,不具名法官指出的B命題與阿扁解釋的A命題同為真。換言之,法官的比喻跟阿扁的說明一樣,"是一種 人情常理 和一種可能性",所以都合乎邏輯!
不知諸位前輩以為如何?
太久沒接觸,生疏許多,還望先進指教,純粹談論邏輯,不涉政治哦!


沒錯 法官說的是依種可能性 跟阿扁說的一樣
但法官要"定罪" 並不能用"一種可能"
就來咬定

如果說 咬定你 貪污 那法官也要咬定 B項 一定為真
cayman
進階會員
進階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五 2006-11-10 12:32
引言回覆

lanbird 寫到:
藍綠都一樣, 股票會漲就好.

不過我從今年開始, 拒絕投票當作自己無言的抗議.


萬萬不可 還是要去選一個你認為較好的

拒絕投票
就會發生類似高雄市議員補選
幾千票就當選

其中當選的人還是鋒安 朱X雄的女兒
一樣還是黑金色彩

幾千票 樁腳動員一下就有了

包括上次立委 還有一些人3萬多票當選的 同樣是地方派系
樁腳動員一下 買買票就上了

善良又古意的老百姓 只能 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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