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her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5.gif)
註冊時間: Jun 13, 2006 文章: 2012 來自: 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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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13-06-17 19:42
警察居然還可以估到80萬,以後要賣錶就去找警察好了,穩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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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888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4.gif)
註冊時間: Jul 28, 2011 文章: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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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13-06-17 19:51
那個不知名買家 不也一樣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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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6.gif)
註冊時間: Jun 17, 2005 文章: 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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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13-06-17 20:50
goesby 寫到: | 如果真的"不知道"是贓物的話是沒有罪的
不過表還是要退給賣家(老王), 而賣家(老王)需把錢退給買家 | 應該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吧?
收受贓物是事實,
這是公訴罪吧?
否則二手錶店都可收贓物再推諉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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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esby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4.gif)
註冊時間: Aug 27, 2003 文章: 806 來自: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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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13-06-17 21:27
al 寫到: | goesby 寫到: | 如果真的"不知道"是贓物的話是沒有罪的
不過表還是要退給賣家(老王), 而賣家(老王)需把錢退給買家 | 應該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吧?
收受贓物是事實,
這是公訴罪吧?
否則二手錶店都可收贓物再推諉不知情. |
民法第九百五十條:「盜贓或遺失物,如占有人由拍賣或公共市場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重點在於買錶者是否知道他買的錶是不是贓物,因為他是向二手商購買的二手錶,並非無償取得的,所以他應該不會觸犯收受贓物罪(如果知道是贓物還買,哪就有罪了)
只是二手錶商比較難全身而退,因為錶商應該知道合理的價格應該是多少(這是他的專業) _________________ 每個人都擁有卻也抓不住 只有時間
時間不會為了誰而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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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er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 白金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5.gif)
註冊時間: Jun 13, 2006 文章: 2012 來自: 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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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13-06-17 22:42
goesby 寫到: | al 寫到: | goesby 寫到: | 如果真的"不知道"是贓物的話是沒有罪的
不過表還是要退給賣家(老王), 而賣家(老王)需把錢退給買家 | 應該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吧?
收受贓物是事實,
這是公訴罪吧?
否則二手錶店都可收贓物再推諉不知情. |
民法第九百五十條:「盜贓或遺失物,如占有人由拍賣或公共市場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重點在於買錶者是否知道他買的錶是不是贓物,因為他是向二手商購買的二手錶,並非無償取得的,所以他應該不會觸犯收受贓物罪(如果知道是贓物還買,哪就有罪了)
只是二手錶商比較難全身而退,因為錶商應該知道合理的價格應該是多少(這是他的專業) |
如果二手錶行情是警察說了算那二手錶商的專業要由誰來保障,這件事很明顯是警察搞烏龍硬要老王吃罪,
如果真的有80萬的行情那老王就是貪小便宜知法犯法,問題是它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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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esby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4.gif)
註冊時間: Aug 27, 2003 文章: 806 來自: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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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13-06-17 22:49
這也是為什麼老王會有麻煩,買主不會有麻煩的原因 _________________ 每個人都擁有卻也抓不住 只有時間
時間不會為了誰而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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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cc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4.gif)
註冊時間: Jan 28, 2013 文章: 1178 來自: 喵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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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一 2013-06-17 23:02
我覺得買主不是不會有麻煩
是麻煩少一點
看過老王雜誌上廣告
專業的骨董錶店 十年的保證和服務
除非老王在賣給買主時有說這是贓貨
不然去老王網站看
他賣錶也沒特別便宜
你怎知道貨有問題
買主可以說老王廣告說自己專業
買時也沒說錶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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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door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6.gif)
註冊時間: Aug 11, 2007 文章: 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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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3-06-19 09:21
arther 寫到: | goesby 寫到: | al 寫到: | goesby 寫到: | 如果真的"不知道"是贓物的話是沒有罪的
不過表還是要退給賣家(老王), 而賣家(老王)需把錢退給買家 | 應該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吧?
收受贓物是事實,
這是公訴罪吧?
否則二手錶店都可收贓物再推諉不知情. |
民法第九百五十條:「盜贓或遺失物,如占有人由拍賣或公共市場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重點在於買錶者是否知道他買的錶是不是贓物,因為他是向二手商購買的二手錶,並非無償取得的,所以他應該不會觸犯收受贓物罪(如果知道是贓物還買,哪就有罪了)
只是二手錶商比較難全身而退,因為錶商應該知道合理的價格應該是多少(這是他的專業) |
如果二手錶行情是警察說了算那二手錶商的專業要由誰來保障,這件事很明顯是警察搞烏龍硬要老王吃罪,
如果真的有80萬的行情那老王就是貪小便宜知法犯法,問題是它有嗎? |
80是吧。
那70就好,便宜賣回給記者,阿sir。相信很多人樂意搶著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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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uro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 資深會員](modules/Forums/images/ranks/tent4.gif)
註冊時間: Apr 13, 2008 文章: 692 來自: kaoHsiung 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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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2013-06-19 11:35
老王真的是無妄之災...放眼看去無單盒的那麼多
誰知道是贓貨不能買
亦是收了無單盒貨要趕緊去警察單位報備資料以防日後被冠上收贓貨之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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