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Bus 手錶討論區 :: 觀看文章 - 這些該死的,酒後不開車是聽不懂是吧,都判死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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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L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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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6-10-09 04:38
引言回覆

多謝各位網兄關心

小弟因為要上班關係,要到11號才能回去看爹爹

因為這次事件

讓我會更認真的考慮要搬回去台中了 耍酷

父母親年紀大了,做子女的就算不住一起,至少也要住的近
roger7178
分區版面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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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6-10-09 10:02
引言回覆

樹欲止而風不靜,子欲養而親不待
AXL兄頓悟了道理
mjib40006
中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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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6-10-09 16:57
引言回覆

上次我一個朋友開車被喝醉氣闖紅燈的阿伯撞到,阿伯有點小擦傷,而我朋友的車則在車門上有一點小凹痕,但找交通警察來處理的結果卻令人啞口無言,警察要我朋友不要再追究了,因為我朋友並未受傷,該位阿伯頂多是賠我朋友車的修理費,被開一張酒醉駕車及闖紅燈的罰單,不過因為該阿伯有受傷,所以可以對我朋友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有沒有搞錯啊,這是什麼法律,守法的人卻被搞成像是個罪人一般,難怪台灣人民會越來越不相信司法,這是其來有自的!
luck5392
白金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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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6-10-09 17:10
引言回覆

前年我大姐也是被撞小腿骨裂開
醫生說一個月會好
其實後續復健及回診好幾個月
而且還是有後遺症不能過於用力
所以這相關醫療費用及不能行動工作之賠償問題不能不考慮

_________________
good LUCK
al
終極會員
終極會員
發表 發表於: 星期一 2006-10-09 17:50
引言回覆

AXL 寫到:
多謝各位網兄關心

小弟因為要上班關係,要到11號才能回去看爹爹

因為這次事件

讓我會更認真的考慮要搬回去台中了 耍酷

父母親年紀大了,做子女的就算不住一起,至少也要住的近
祝令尊早日康復!搬回台中好,這樣就可以常見面,一起敗家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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